漫画/李晓军【调查背景】近日,天津市民刘女士来电称,自己在一直播间购买了两盒高保湿面霜,主播直播时称该面霜能够补水保湿、美白抗皱,而且成分温和,孕妇也可以使用。然而,刘女士收货打开后便感觉面霜有异味,使用第二天皮肤发红发痒,到医院检查为皮肤发炎。
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直播带货”是网络直播+电商模式融合的产物,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借助主播或者店主本身在线上展示、解答、推广产品的一种服务模式,因其可视性、互动性强,能同时满足消费+娱乐的双重需求,当前发展势头迅猛,但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近期,多位网红主播因直播售假陷入舆论风波,先是700万粉主播雨润九川直播间售卖的“蚕丝被”却一根蚕丝都没有;紧接着,“疯狂小杨哥”及其“三只羊”公司旗下多个直播间销售“香港美诚月饼”被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再到打假博主“大娃”公开怒怼“东北雨姐”直播间中售卖的红薯粉条里没有红薯,
近年来,网络平台直播作为互联网经济的新兴业态得以蓬勃发展,但同时网络平台主播违约涉诉案件频发。在近日最高法院公布的第34批指导性案例中,由上海二中院审理的“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诉李岑、昆山播爱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例。
应聘某传媒公司才艺主播岗位,通过后以个人账号加入公司公会并开始在公司办公地点进行直播。然而,工作数日后被传媒公司告知试镜未通过,被解除合作。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如何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解除合作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项向荣主播在直播间带货(图源:视觉中国)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近日有关方面作出新规定,7月1日起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要求,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主播、网红、直播间打赏、刷礼物……这些词大家都耳熟能详了吧?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发展,一些人也瞄准“商机”,想抓住这波红利,赚个盆满钵满。不过,这个行业里面,其实鱼龙混杂,问题多多。
当前“网红”带货“翻车”处罚力度不断加大,部分“网红”主播利用各地支持小微企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注册大量小微企业,通过与不同厂家签订带货合同,将大合同化整为零,既可避税,又能逃避违规风险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于雪 刘淏煜作为一种新兴且极具影响力的购物模式,一些直播带货主播正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