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驾车回家探亲,本想在服务区休息放松,由于拥堵便选择在路边树林如厕,顺便散步,不料却落入仅盖了一层铁皮的窨井。记者10月7日从溧阳法院获悉,经法院审理,判处孙先生承担主要责任,服务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管理缺失的次要责任,酌情赔偿孙先生的相关损失。
日常生活中“低头族”越来越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案件。案情回顾2023年6月15日,张某进入某购物广场内的超市购物。购物结束后,张某推门走出超市,因看手机不小心掉入门口人行道上的下水道内,导致脚踝骨折。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12月1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了《民法典》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涉民生侵权纠纷案件,其中一起业主掉进小区内污水井受伤的案例中,物业被判赔偿52万余元。
4月21日,重庆4人在人行道上行走时,一小男孩突然跳起准备去踩井盖。有网友表示,小男孩太调皮了,家长防不胜防,不过与沙井的管理者没有关系,是小孩故意的,管理者不仅不用承担责任,还可以要求小男孩的家长赔偿经济损失。
边走路边看手机,本就存在安全风险,如果不幸掉进一个打开井盖的窨井,受伤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这不,就有市民为此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022年6月一天晚上,郑某在某路口通过人行道。该人行道上有一个正在施工、完全打开的井盖,未设置警示标志。
情况通报受台风“潭美”影响,我区连降大暴雨。10月28日12时20分,我区接险情称,有一名学生行至南丁村三罗村口公交车站时不慎落入市政排水管道。事发后,消防、应急等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各方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