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作者:王倩近日有网友爆料,安徽省阜阳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主任岳波,于4月10日带领12名员工,以调研为名乘坐公车到颍上县游玩,并入住当地豪华酒店。对此,阜阳市纪委办公室今日中午公开回应,该市纪委、监察局已介入调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前5天参加培训班,其间绕道多地游玩,虚报住宿费、差旅费公款旅游。”“招商期间,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梳理2024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案例,通报显示多名党员干部涉及借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以及其他隐形变异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丁家发一场培训,绕道去了2处景点;培训4天,前后花了11天……个别干部借培训等公务出差打掩护、“绕道游”。在近期发布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多人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出门旅游,决不能踩着纪律规矩的红线出发。
中共中央2023年12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2018年修订和印发的该《条例》作了不少新修订,这些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同时这些具体的修订也是对目前党风党纪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特点的及时回应,充分展现了这个《条例》鲜明的时代性、明确的针对性。
记者观察丨从严处理借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以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提前5天参加培训班,其间绕道多地游玩,虚报住宿费、差旅费公款旅游。”“招商期间,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这个“五一”假期,你有外出游玩计划吗?节假日期间,出行旅游在所难免,但广大党员干部过节时也要严格“守节”,出去走走看看可以,但务必记得要自掏腰包,切莫踩了违规旅游的“红线”,觊觎公款“潇洒走一回”的事可绝对不能发生,要牢记公款姓“公”不姓“私”,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