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策”教育改造是未管所的核心任务,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副所长晁文轩表示,未成年犯入监之后,首先要让未成年犯体验到法律的制裁,其次,引导未成年犯不断自省,认识到错误,迷途知返。另外,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走好接下来的路,帮他们补充知识、检视内心、提高生活技能。
9月26日,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对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作出处理: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来源:【华声在线】2022年以来,湘潭市主动破题,聚焦未成年犯罪源头治理,按照“党政主导、教育牵头、公安参与、部门支持、社会配合”工作格局,把全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推进,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经验做法被省公安厅推介。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获悉,为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最高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依法采取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
这是小宇离开专门学校后的第一个暑假。以往的假期里,他总是沉湎于玩乐,丝毫不理会家长老师的劝导。如今的他却学会及时反思,有了更强的自制力,并打算重拾大学梦,“在这里的108天,我改变太多了,感谢学校把走了人生弯道的我拉回正轨。”汕头市红旗第三学校是汕头的第一所公办专门教育学校。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黄冲 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中3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依法作出核准追诉决定。由此案引发的“犯罪低龄化”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最高检微博消息,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推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出以下努力:一是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据北京海淀法院8月19日消息,8月16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立足审判实践,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优势,首次对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矫治教育工作,发出矫治教育令。
4月15日、16日连续两天,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举行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的开放日司法活动,切实加大对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力度。活动中,明确指出2021年至2023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原标题:强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来源:中国日报网 今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以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为契机,依托“专业办案团队+综合司法保护+分级干预矫治+多元普法宣传”工作模式,不断强化分级干预措施和力度,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靶向”矫治,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凝聚多方力量,构建分级干预工作体系。
“我实在是管不了了,只能把她送到这里。”说起自己不听话的小女儿,舒女士眼泪直流。“感谢教官和老师,我孙子回来后听话多了。”牵着孙子小杰的手,杨婆婆露出欣慰的笑容。在湖北省黄冈市程德岗学校,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