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法院判决认定,四子女自2014年5月起每月各自给付杨女士300元生活费及医疗费3262.4元。判决后,杨女士的两个儿子不服,提出上诉。他们认为,杨女士有收入、有存款,一审法院没有考虑上诉人的经济条件和家庭状况等因素,因此不认同一审判决。
当父母进入花甲之年,变得体弱多病,在寻医问药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子女有义务承担呢?若子女拒绝承担,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承担呢?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古稀老人洪某、余某系夫妻关系,共育有三子。近年来,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经常需要求医治疗。
现在凡是作为退休职工,有养老金的父母,一般退休后都会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的职工还有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如果父母不幸生病住院了,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有的,需要个人自付的比例,作为一般疾病是花不了多少钱的。
2013年至2017年期间,林某壹与林某贰分别与母亲何某、父亲林某居住在一起,并照顾其生活起居。2017年母亲经常患病并多次住院治疗,因随林某壹共同生活,生病主要由林某壹及家人负责护理,同时管理母亲的退休工资和家庭房屋的租金。
小姨在家带孙子,不小心摔伤骨折了,要动手术。手术费用要5万左右。这笔费用如果让表弟一个人承担,的确有些压力。于是,三个表妹提出一起分担。你觉得应该吗?女儿不分家产,要分担赡养费用吗?在老家,有这样一个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是不能分家产的。
近期热播剧《凡人歌》中,美蓝母亲身患癌症,美蓝夫妻掏空家底,其夫沈磊面对价格高昂的靶向药时过于理性的否决以及不愿托人找关系的态度,令美蓝“扎心”,小夫妻渐行渐远。那么依据《民法典》,父母患病,这钱该怎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