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发布了最新一期环保清单,7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发布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至此,两个政府采购领域最重要的清单全部发布完毕,下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政策解读|《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信息公开|注册登记日期在8月1日至8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信息公开|注册登记日期在9月1日至9
根据《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沪环规〔2022〕11号)相关规定,针对注册登记日期在8月1日至8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经综合评判,筛选出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清单(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免检有效期为2023年6月1日至8月31日,现予公布。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 政策解读|《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 信息公开|注册登记日期在1月1日至1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车辆清单➢ 信息公开|注册登记日期在2月
根据《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沪环规〔2022〕11号)相关规定,针对注册登记日期在9月1日至9月30日的重型柴油车,经综合评判,筛选出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清单(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免检有效期为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现予公布。
根据《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沪环规〔2022〕11号)相关规定,针对注册登记日期在5月1日至5月31日的重型柴油车,经综合评判,筛选出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清单(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免检有效期为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现予公布。
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始终保持前列,精心呵护“厦门蓝”,去年,市政府发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加强了我市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
民生无小事 如何查询车辆排放标准市民来电反映:如何查询车辆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回复:3种方式可查询车辆排放标准:①所属车辆的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原始档案材料均可作为车辆排放标准的判定依据,如暂无以上材料,可联系车辆原籍地公安车管部门查阅、复印。
近日荆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发布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名单的公告(2023年12月)来看看是哪些车辆在污染环境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荆州市黑烟车抓拍和遥感监测设备数据显示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展的路检路查工作,发现部分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