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发生在学校的人身权纠纷案件。小黄、小周和小刘均是大亚湾某学校三年级学生。课间休息时,小黄主动加入小周和小刘的队伍,在走廊玩起了“拉火车”游戏。玩耍期间,小黄失去重心被甩出,面部朝下摔倒在地,导致两颗门牙各磕掉一块。
小花(女,化名)与小明(男,化名)为某小学二年级同班同学。2023年某日,小花途经讲台与黑板之间的过道时,小明的脚勾到小花,致其脸朝地摔倒受伤,导致上颚嘴唇中牙断裂。摔倒之后,班主任查看受伤情况后,带小花去医务室处理伤口,并通知家长进一步做治疗和检查。
学校课间休息时,一名三年级小学生与同学一起玩耍,过程中不小心摔倒磕伤门牙,这损失到底谁来赔?学校是否要担责?因为赔偿协商不一致,受伤学生家长最终将一起玩耍的同学还有学校都告上了法庭。29日,深圳中院公布了这起案件判决结果。小豪(化名)和小杰(化名)是某小学的三年级同班同学。
“开开心心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家长们对孩子的殷切期盼。但当孩子在校园内遇到意外伤害,该怎么办呢?案情简介小红、小华均为小学二年级学生。2024年10月14日下午课间时分,小红上卫生间返回教室途中,在行至教学楼教室门口过道时,被小华意外绊倒受伤,造成小红门牙摔断三节。
通讯员 胡玥学生卢某(13周岁)在课间休息时,在教学楼四楼与三楼楼梯间平台的台阶处不慎摔倒,导致右上前牙磕至平台墙面折断。卢某认为,学校没有组织秩序,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应当对其人身损害承担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学校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80000元。
央视新闻客户端今天一起聚焦学生在校内玩闹引发的纠纷。在学校里,有些学生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比如抽凳子让同学坐空。当然,如果没有人受伤,这可能仅算是一个过分的玩笑,如果有人受伤了,那可能就成了一个事故。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隋雪 通讯员 吴霏菲近日,两位大姐抱着一名膝盖受伤的男孩,前往潮新闻·钱报健康小站、义乌市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室,坐诊医师朱育周见状,询问起情况,原来男孩是附近学校的一年级学生,两位大姐是任课老师,课间男孩在和同学追赶玩耍的时候摔倒,膝盖磕到楼梯。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16日讯 快乐的寒假结束,孩子们纷纷返校。“神兽”们“回笼”后难免兴奋不已,可安全意外也时有发生。“医生,我家娃胳膊肘疼得厉害,碰都不让碰”;“孩子左手被踢了以后,疼痛厉害,不能动是不是骨折了?
学生课间意外受伤 学校应不应该担责?法院:此案不能认定学校存在教育管理责任,且事发后学校及时处理,无不当之处,不必承担责任在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中,与同学们嬉笑玩耍是许多人的美好回忆。但是,如果玩耍失了分寸,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学校、学生、家长应各自承担何种责任?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课间休息期间,伸腿绊倒同学,导致同学摔倒,伤到门牙两颗。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均是蚌埠某学校小学四年级在读学生。
海报新闻记者 贾小亿 日照报道校园最热闹的时候,当属课间十分钟。随着下课铃响起,孩童的雀跃声此起彼伏,走廊、楼道、操场上,跳皮筋、扔沙包、跳房子的身影,是校园独有的朝气蓬勃。可不知从何时起,学校里的课间十分钟变得静悄悄。
开学了,学生们满怀期待地重返校园,但热闹与活力之中,意外伤害的风险也随之而来。面对这些潜在威胁,关键在于预防与应对。学生需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校园规则,特别是在运动、课间活动时注意安全,避免追逐打闹。同时,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如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能在关键时刻自救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