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众风险意识增强,不少人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了丰富多样的保险产品。在购买保险过程中,保险代理人发挥着推介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等重要作用,是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与此同时,因保险代理人未如实推介、不诚信展业给保险消费者及保险公司造成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
Vgl. MüKoBGB/Armbrüster, 9. Aufl. 2021, BGB § 123 Rn. 63。在团长冒用小区居民名义的情况下,商家对买方是谁其实不在乎,依然适用代理规则,参见朱庆育:《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