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梁女士通过热线反映,她花钱委托律师打官司,输了不说,判决结果也让她难以接受,为此她想要回律师费。据梁女士介绍,2019年3月7日下午,她11岁的儿子课间在操场上玩耍时,导致一名同学右手受伤。由于双方没能达成和解,受伤同学的家长一纸诉状,将梁女士一家及学校告上了法庭。
律师代理费并未实际发生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并获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这一反常现象后展开深入调查……“运作手法很隐秘,不容易被人发现,诉讼一方当事人也往往蒙在鼓里成了冤大头,我们在履职中发现可疑点后,揪着不放,通过深入调查找到新证据,提请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保障胜诉方退费权益,根据《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收取、退费流程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案件胜诉后,退费由胜诉当事人“线下”申请退费转变为“线上”由法院主动办理,人民法院经审核向胜诉方退还已预交且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线上胜诉退费”是怎么回事?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式出台《诉讼费用退费规程》,明确诉讼费用退费无须当事人申请,由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发起,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更加便利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