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对于很多文化低,没技术,年纪偏大一点的农民工来讲,确实不失为是一个赚钱养家的最好归宿,但绝对不是终点,所以求职进厂,辞职离厂自然也是一件人之常情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事情,同时也是我们该有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会有很多的农民工会选择不要工资自离出厂呢?
所以我们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的提出离职,这对于自己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好处,对于自己的职业道路的发展也是没有任何的好处,所以说我们千万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提出离职,当然如果真的是确实是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这家工作单位了,那么我是真的不想干下去了,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毕竟是可以自由选择的,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自己提出离职以后30个自然日之内工作单位必须要同意,否则的话,那么就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