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临河区丰州路(塞北街-北二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依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