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原董事温惠被控职务侵占案(以下简称“宁、温案”)有了新进展。8月24日,澎湃新闻从辩护律师处获悉,广东高院已对该案作出《指定管辖决定书》,决定将案件改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
3月14日晚间,宝新能源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叶华能立案。据悉,中国证监会同时对公司前董事长宁远喜下发了《立案告知书》。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被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因同样罪名获刑的还有与宁共事多年的温惠,后者原是宝新能源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工会主席,宝新能源董事,一审被判七年六个月。
在举报上市公司宝新能源(000690.SZ)实控人叶华能,发起和持有梅州客商银行股份(以下简称:客商银行)期间未注销香港居民身份证后,宝新能源前董事长宁远喜再次对叶华能进行了举报。因职务侵占,宝新能源前董事长宁远喜被判刑九年零六个月。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2023年10月31日向我局报案的上海松江周丹桂、马玉军涉嫌职务侵占案,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