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意味着医保监管对象将由机构延伸至个人。9月27日,国家医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促进医药机构健康发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自治区医保局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医保结算分级管理,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机构为群众提供
来源:【中国卫生杂志】随着医保监管越来越严格,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正成为全国医疗机构的关注热点。面对飞检,恐怕没有一家医疗机构敢于掉以轻心,罚款倒是其次,公开通报这种“一议终局”的惩戒更让医疗机构心生怯意。同时,医疗机构主动开展医保合规管理的案例也时常见诸报道。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周倜 通讯员 吴宇淇 周缘 周鹏翔2月17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出台《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从今年3月1日起,对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记分管理。
红网时刻新闻12月17日讯(记者 周曼)为增强全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诚信服务意识,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12月17日,湖南省医保局就《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
1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规程》明确,定点零售药店中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应按规定登记备案。
9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医保监管对象将从机构向具体责任人延伸。该制度将在医保协议管理的框架下,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从而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
【国家医保局明日召开发布会 事关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财联社9月26日电,据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9月27日上午9:00,国家医保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有关情况。
为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管理对象和职责、登记备案、责任分工等内容。
来源:【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本文约837字,阅读约需2分钟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3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印发《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建立医保支付资
来源:人民日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国家医保局近日在全国范围启动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今年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