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版《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一条款对于企业“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而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第一责任人的说法体现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3月4日,中央一台播放了《今日说法》 两会特别节目“明察暗访促安全”,节目明确提出:目前大多数生产安全事故背后主要原因就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在两会期间发布这个特别节目也是对后期事故处理的一个导向和确认,发生事故首抓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判刑,要从严从重并加大媒体曝光!
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今天,一起了解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知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2019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3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修正)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三章
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长王凯签署第231号省政府令,《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