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参加工作,3月份退休,却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怎么回事?对于各地的参保人员来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有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工龄,则在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之后,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都是能够提高不少的,那在1988年参加工作,于2024年3月份办理退休,视同缴费年限为什么不可以认定呢?
视同缴费年限的存在向来在社会上饱受争议,绝大多数享受不到这一待遇的人,对此表示抗议,在他们看来,这些人少缴纳几年养老保险,却能享受到跟缴费年限达标之人,同等甚至是比他们还要好的养老金待遇,这显然不能很好的体现公平;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9日消息(记者 谭琦)为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扎实开展好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即日起,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缴费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没有按规定参保缴费,有的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缴纳,有的是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用人单位现在已交了社保,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呢?
日前,有网友留言咨询:“我最近几年因为频繁跳槽,中间社保断缴过很多次,最长的有半年时间没工作参保,会不会影响计算我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我记得应该是缴满15年可以领养老金?那这个中间中断有关系吗,需不需要去补缴?”关于这些问题,小编马上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