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冯赛琪编辑 | 盘锦银行又有干部被判刑。近日,辽宁盘山县法院公布了针对盘锦银行原部门老总冷某松的一审判决书。冷某松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放贷2000万元,与他人合作,将资金输送至两家空壳公司,大买上市公司股票。不到两年时间,炒股分文未赚,反而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11月4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了8张罚单,剑指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监管要求落实严重不到位、敏感数据信息存在泄露风险、外包管理职责存在缺失、瞒报信息系统突发事件。
2月6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冷雪松违法发放贷款、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原盘锦银行营业管理部总经理冷雪松在该行党委副书记顾某授意下,安排该行工作人员办理贷款业务,违法发放贷款2000万元,并且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向盘锦银行申请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多次提供便利,缩短办理时间,受贿10万元。
日前,盘锦银行称,按照盘锦市财政局《关于整改盘锦银行超规发放薪酬工作的通知》要求,盘锦银行2016-2018年度6位市管干部薪酬不应高于836.46万元,而实际发放了1222.09万元,超标准385.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