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噪声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在群众各类投诉中占比最高。目前,我国的排污许可管控范围以废水、废气为主,依法兼顾固体废物和土壤,暂未涵盖噪声相关内容。
今天,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期,我市有2家企业因超标排放工业噪声,受到行政处罚。原来,近日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在位于南湖区的嘉兴市新丰镇金海螺丝厂检测时发现,该企业昼间噪声超过3分贝,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
为推动落实《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有效防治工业噪声污染,推动本市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技术的创新发展和应用。经各单位自愿申报、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了6个第一批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典型。今日发布案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