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促发展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一、下调首付款比例。
苏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调整。近日,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实施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苏房金〔2023〕83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苏房金〔2023〕84号)文件,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