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产地范围为何会与行政区划产生不一致,作为消极事实的产地范围在申报时需要遵循何种原则?《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第六一一号公告,对行唐大枣、安达奶酪、益阳松花皮蛋等3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自2025年2月2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栗花炮、师寨黑米醋、罗浮山豆腐花、冰岛老寨茶(冰岛正山茶)等4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现予公告。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初步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巫溪融媒体中心 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巫溪老鹰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批注册成功。巫溪老鹰茶古树巫溪老鹰茶发展历史悠久,在唐朝至明清时期被作为贡茶。目前,巫溪县老鹰茶在地面积14.86万亩,老鹰茶年产量达780吨,综合年产值达2.
【资政场】作者:陈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涪陵榨菜”“西湖龙井”“和田玉枣”“景德镇瓷器”……它们都属于典型的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