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3号——表决权差异安排》2件业务指引,明确精选层独董需2名以上。
截图来自深交所官网截图来自上交所官网新三板转板机制无疑是这一年提及的高频词汇。尤其是自今年6月,证监会制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后,新三板转板具体细则何时出台一直是焦点话题。11月27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各自的转板上市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新三板精选层转科创板规则落地。1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转板上市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发布,那么,创业板注册制与科创板有哪些异同?证监会称,《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总体借鉴了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核心制度安排,充分吸收了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增加制度包容性、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做法,在
11月27日晚,上交所、深交所相继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明确了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或创业板转板上市的条件、审核机制与程序和上市衔接安排。
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经过4年的试点后,股票发行注册制将正式在全市场推开,其中主板是本次全面注册制改革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