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泰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通知关于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通知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更好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房安居,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满足缴存人多样化、多元化租房需求,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
近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简化提取所需材料且取消提取次数限制简便办自1月1日起,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协议)和租赁房屋的权证复印件。
2022年5月16日起,全国范围内工商银行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的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均可签约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刚刚传来消息!4月17日(下周一)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贷款、“商转公”贷款正式实施为促进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感、更好服务民生、遏制违规提取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从4月17日起,泰州市将调整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
现代快报讯(记者 毛晓华)12月19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12月23日起,推出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委托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提取金额划转至缴存人银行卡用于支付房租。
为充分响应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建设中国医药城”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按照日前搬迁公告所示,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泰州医药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实行“市区一体化”运行模式,并于2022年12月12日正式对外提供服务,为方便市区企业群众办事,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1.市域通办。
截至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已建成“智慧公积金”线上服务,无锡、常州、苏州、扬州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在经济发达镇、重点镇设立了工作站,竭力不让一家企业因麻烦而无法建缴公积金、不让一位职工因居家偏远而无法享受政策实惠。
江苏泰州 视觉中国 资料图10月25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文件提出,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