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听说过或者自己经历过一些民事纠纷,日常生活中接触行政诉讼纠纷不是太多,但对于征地拆迁是最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件,就是老百姓口中所说的“民告官”,老百姓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而起诉行政机而与之对簿法庭。
本案案由系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被拆迁人当初选择了货币补偿,但嗣后因上海地区的房价大幅上涨且之前所购房屋不够理想,故提起诉讼想再获得房屋调换的机会,其理由为: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不是“二选一”,而是“兼得”,且当初所购房屋的性质并不是商品房,而是不适格的安置房。
有3种个用词就算是申请再审的人,好多都弄不清楚,一定要进行区分,不然可能白高兴一场。其实这个的难度系数不大,从前不是立案等级制,这几年立案等级制一实施,特别是民事案件,你只要形式要件、程序要件满足要求了,立案方面都不会有什么大阻碍,即使是再审立案,立上案,会给你短信通知,意思就是案子立上了,可能会有一个申请案号。
近年来,人民法院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统一法律适用的体制机制,在司法解释制定、案例指导、“四类案件”监督、类案检索、院庭长监督、案件质量评查、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强化审委会职能作用发挥等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你的申请再审的材料提交到法院之后,两个结果,一个是驳回再审申请,一个是再审立案启动。驳回再审申请,其实很容易也很简单,指的是,一般审查申请再审的案件的承办法官有驳回的意思后,其所在合议庭再拍板,这个事就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