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徐昌亮 记者 郑玮)2024年12月10日16时许,驾驶人杨*驾驶陕J81***号轻型栏板货车,当行驶至志丹县杏河镇城山村路段处时,因路面积雪结冰,导致车辆坡道溜车,与后方驶来的由李**驾驶的陕J79***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不论是交强险条例还是商业保险条款,均明确将“驾驶人、车上人员”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如何准确认定受害人的身份,是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重点和难点。近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李震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五支队张店大队接警称,在邹平西服务区内,一垃圾回收站的围挡设施被撞坏,发现时肇事车辆已驶离现场。接到报警后,张店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经过查阅服务区内的监控后,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车辆。
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但如果车辆停在路边维修时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交通事故?12月31日,广东阳江中院通报一起判决案例。张某出资购买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后,与某物流公司签订挂靠合同,将车辆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
26日,最高法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解释》聚焦民法典实施后,社会广泛关注、审判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重大争议问题,力求以务实管用的条文,明晰责任,定分止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驾驶员将车辆停在家门口后发生溜车造成车下的驾驶员受伤,应由谁承担责任?2021年8月9日,余某因装载货物需要,将其驾驶的登记在其妻子安某名下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临时停放于自家房屋外侧的支路路口,之后到负一楼库房搬运货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8月23日发布的一份处罚文件显示,湖南长沙市宁乡的一个项目工地此前发生混凝土搅拌车溜车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史志华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住建部决定给予史志华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4月4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4月4日14时39分左右,一轿车司机在海口海秀快速路上行驶时因注意力不集中撞上防撞桶,司机下车查看时反被自家后溜轿车撞倒。看到后溜的事故轿车 ,其他车辆也是急忙避让,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