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了各位读者们,咱们最近也是收到了很多粉丝朋友的私信,询问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有一位朋友就问到她家的对公账户被监管,但是呢,被监管是小事,我也告诉了这位粉丝如何解决,我注意到的是这位朋友居然还在用私户发放工资报酬!
录用通知约定收入为2.5万元,劳动合同却写明基本工资7200元,剩下的成了岗位备用金——工资拆着发,就不算工资了吗?签了承揽合同就能不认劳动关系吗?将工资拆分成备用金报销款,是否合法?公司经历兼并、改名,算不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