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作为百姓生活的百科全书,“从摇篮到坟墓”各个阶段实现对人的保护,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平等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所形成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为调整对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为公权力的行使也划定了合理的边界。
大家好,今天我们一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5条至第177条。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在民法典背景下,从共有份额的规范本质入手,着眼于共有人享有的处分权和分割请求权,可以构建起整体变价共有不动产这一方案的实体法支撑和程序法路径,即:共有份额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执行法院可以基于共有人的处分权直接整体变价共有不动产;
【案例】 9岁的小婉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用8元钱购买了一种网络热门的玩具。当小婉的父母以玩具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为由要求小卖部老板赔偿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玩具并非其生产,只能找厂家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