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职工在查出身孕后,及时向公司报告。谁知,仅仅两个月后,公司竟然以经营计划有变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女职工不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补足被开除后的工资等。2021年11月,刘某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此前,澎湃新闻报道过多起女性员工在孕期因各种原因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案件。从法院判例来看,类似事件并非偶发。在女性孕期职场歧视问题客观存在的当下,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又应如何承担起社会责任?
员工因孕吐不适提出请假,培训机构却不认可员工请假事由,认定员工旷工多次并解除劳动合同。在案件庭审过程中,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国侠了解到,许女士在入职培训机构之初和单位签订了两份协议,一份是劳动合同,另一份是合作协议,其中合作协议规定了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3·8妇女节即将到来,女职工权益保护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3月7日,南都记者注意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女职工因为怀孕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案例,东莞中院二审判决涉事公司除了向当事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外,还应赔偿产假工资损失及哺乳期工资损失,合共约6.8万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单雨彤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该案入选上海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典型案例。在这起案件中,顾女士被公司以“多次出勤不满8小时”为由辞退。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近日,一女子入职2个月后怀孕请假与单位起纠纷事件登上了微博热搜。周女士因身体不适、产检,她提前向单位负责人请假,但负责人却在微信群发通知说其旷工,要进行辞退。记者梳理发现,这样类似事件并非偶发。
“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女职工权益保护又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是现如今女职工因为怀孕而遭到公司解雇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女性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主张哪些赔偿?记者今日了解到,广东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怀孕女职工被解雇引发的纠纷案件。
我国法律对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了特别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不过,记者日前了解到,此前,在广州市总工会发布的一批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女职工杨女士在怀孕后就差点被解除劳动关系。
“本以为维权会拖到孩子出生,没想到两个月就解决了!杨律师不仅帮我争取到了赔偿,还教会我用法律保护自己,真的是太感谢了!” 近日,李女士(化名)向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赠送了一面锦旗,“维护女性权益、伸张社会正义”道出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