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冯永军 通讯员朱可萱)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谭某与秦某同住一个小区,双方因车辆擦碰发生矛盾,谭某向秦某理论,并要求秦某进行赔偿,秦某拒绝,谭某将秦某手机、电车钥匙抢走,并与其进行厮打,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小李家楼下有棵香椿树,春天到来挂满了香椿。小李看着眼馋,摘了几串,谁知却被种下树的邻居老张抓个正着。两人在拉扯中都“挂了彩”。在民警调解下,小李和老张达成协议,小李赔礼道歉并作出赔偿,双方不再追究对方责任。谁知后来小李越想越气,不就摘了几个叶子吗,“私了”太丢人。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市民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被撞身亡。李某亲属聘请律师打官司,并与盐城市亭湖区某法律服务所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双方约定赔偿款到账后,按照所有赔偿款的30%支付律师费。历时2年多,官司终于打赢了,李某亲属获得了百万赔偿金。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1月2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文 杨希/漫画)划掉协议上的签名就能反悔不履约?近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签约反悔案件。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签了约又反悔的情况,原告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被告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