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曾是各自领域的佼佼者,头顶光环,受人尊敬,有人在建筑行业披荆斩棘,用汗水浇灌成功之花;也有人身着制服,守护一方平安,是人们心中的“警花”,权力这把双刃剑,在赋予她们地位和荣耀的也带来了致命的诱惑,当她们深陷其中,无法抵挡金钱的诱惑时,便一步步走向深渊,最终沦为阶下囚,令人唏嘘不已。
她为了上位,将自己的美色发挥到了极致,前前后后色诱了40多名领导官员,在与其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不仅获得自己想要的地位或金钱,还把一家人都安排进了大公司,在事情败露入狱之后还不罢休,在得知怀孕可以免去死刑后又在看守所所长身上“下功夫”,虽然看守所长因此被免去职位,但她竟真的怀上了孩子,也免去了死刑,这个胆大包天的女人究竟是谁?
黄宏刑法修正案(九)日前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其中一条颇受关注: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可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减刑本是国际司法界通行的做法。
近日,女官员落马的新闻频频吸引着我们的眼球,“通谋腐败”“火箭式提拔”“以色谋权”等字眼刺激着我们的神经。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的逐步推进,从曝光出来的“窝案”、“秘书党”我们可以看出“通谋腐败”“火箭式提拔”并不是落马女官员独有的问题。
谁是官场性贿赂第一人?必须是有三湘第一女贪官之名的蒋艳萍,曾有40多名高官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让其仕途前途一路路灯,仅用13年就做到了从仓库保管员到副厅级干部的飞升,贪污数目在上世纪90年代就达到了1000多万。
2014年,从郑兴华、杨晓波再到张秀萍等女性高官的“落马事件”,关于女性官员“落马”的消息陆续引发关注。据人民网事记者的分析显示,不少落马女性官员提拔迅速,其仕途进展之顺利令人叹服,部分还贴上了“美女”标签,多名落马女官员腐败案件涉及“权色交易”。
“被告人蒋艳萍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两名警察押着的蒋艳萍闭上双眼,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她的谋财之路也在这一声叹息中终止。蒋艳萍,原湖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这个看似弱不禁风、容颜姣好的女人在短短13年间从一名普通仓库管理员,摇身变为光环加身的副厅级干部。
在众多的女犯中,一身囚装的蒋艳萍一点也不显眼,看样子很疲惫。听完训诫以后,蒋艳萍表示:“我的犯罪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我为自己的犯罪痛心疾首,当年,我从一名普通职工一步一个台阶,走上了领导干部岗位,是公司的职工培养了我,是党教育了我,帮助了我。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这次刑法大修,解决了一些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其中包括:怎样让一些被判处了死刑的大贪官,避免其轻易通过减刑、假释,很快就从“笼子”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