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8年5月,顾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屋及地下车位。庭审中,开发商表示因为人防设施闭合方向的原因导致车位无法停车,但顾某无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顾某已于2020年3月车位交付时就已知悉案涉车位的状态,但直到2022年才要求解除合同,已过一年的解除权行使期限,顾某的解除权已丧失。
本律师专业解决小区业主、业委会、开发商、物业公司发生的纠纷,如有法律问题可私信咨询。东渡公司系东渡国际青年城小区的开发商,案涉小区人防地下室工程于2008年1月1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后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东渡公司将地下室用于地下车库,出租给小区业主。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车辆越来越多停车位就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每天回来不是在找车位就是在找车位的路上……找到车位那一刻的兴奋可以抵消掉一天的疲惫吧产权车位买不起人防车位要考虑吗?人防车位是什么?产权归谁所有?可以租赁买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