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唐山市民吴先生向央广网记者反映,2022年7月份左右,他在唐山市鑫都汇小区买了一套房,并又花费7.8万块钱“购买”了一个车位。半年后,其车位上却被喷上了“人防”两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防车位用于国防目的,应属国家所有。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花10万买了个车位,两年后发现是人防车位。近日,山东青岛的闫先生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居住的青岛李沧区绿地香颂小区2017年交房,2018年他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小区负二楼的车位。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为了有属于自己的车位,市民吴女士花12.5万元购买了邻居林先生转让的车位,事后却发现该车位并无产权。于是吴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款并承担违约赔偿金。法院会支持吗?“林先生车位是随房子一起购买的,只拥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