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芬和李某林是一对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孙某江为赵某芬与前夫所生,赵某芬与李某林结婚时,孙某江仅4岁。两人结婚后,李某林对孙某江视为己出,极尽抚养职责。1992年,赵某芬和李某林将其五名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很多人认为,随母再嫁的孩子,是最没有话语权、最受人欺负、也最可怜的。在这个观念的基础上,我经常会看到类似的读者留言:“父母离婚了,孩子当然还是跟着爸爸啊。要知道,如果跟了爸爸再婚,孩子除了妈妈全家还是亲人,如果跟了妈妈再婚,孩子除了妈妈身边就没有一个亲人了呢。”
为扎实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发挥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司法厅组织专门力量编写、绘制了《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普法书籍,通过“以案释法”“漫画”等表现形式,图文并茂地呈现民法典相关条文的法律规范和典型案例,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学习和实践指引。
王某丈夫病逝后带着两岁的孩子丽丽嫁给了谢某。共同生活5年后,王某也因病去世。继父谢某再婚,把丽丽推给了她的大伯,因不给抚养费大伯拒收。请问,亲生父母已经去世的丽丽,大伯对其有无抚养义务?大伯抚养她,继父谢某应否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