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以其未提供“足额”劳动为由,扣除相应工资,合法吗?记者今日从广州花都法院了解到,该院就审结了一起因为女职工在哺乳期被扣工资,甚至遭解雇引发的纠纷案件。2018年8月,关某(化名)入职某学院任校长助理。
产假期间工资没有足额发放怎么办?近日,广州市工会发布一批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在其中一则案件中,周女士就产假期间工资差额等问题申请劳动仲裁。最终,案件成功调解,公司于调解当天当场向周女士支付产假工资差额12000元,并承诺剩余19772.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雷 通讯员 胡敏怡“我对公司给的产假工资计算标准有异议,多次沟通要求他们补足,但公司拒绝,我只能被迫离职。”当事人李女士无奈地说。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对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决公司需向李女士支付产假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7.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3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文 杨希/漫画)产假工资差额,一分也不能少!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典型案例,聚焦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此前,小芳入职A公司担任检验员,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