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业单位工勤岗工作人员转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程序和要求,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政策解释》作出明确规定。
随着,地方省市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掌握,正确认识到转岗不同于“专干”,不发生身份转变的基本共识,逐步放开了思想包袱,为工勤人员转岗工作扫除了政策和思想认识上的“障碍”,清晰认识到转岗工作仅仅是三类岗位人员之间流动,推动转岗工作常态化。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某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聘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转岗聘用的范围及有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