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居民在某供电所同意下,在自家房屋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由中某公司提供光伏电站及其配套系统,前期建设资金也由该公司出资。然而,城管部门检查发现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实施了强制拆除。中某公司不服,一纸诉状将城管部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