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加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金后,为了落实尊崇,这次军属优待证又要来了,而且有法规保驾护航。这一点在发父母赡养金时大家争论的比较多,尤其是军嫂,期望给岳父母也争取一份赡养金,理由是岳父母照顾了军娃和军嫂,建议再增加一份,拓展一下。
4月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即将提交二审。昨天,全国人大介绍了这部法律的主要修改内容。主要修改意见明确:为让军人家属更加便利地享受优先优惠政策,增加规定军人家属凭相关证件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保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制定。
如今,许多地方发了“军属证”,一些地方正在推广“拥军码”,越来越多的拥军举措惠及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从“军属证”到“拥军码”,折射了“十三五”期间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回望“十三五”,我们看到了更多可喜的变化。军人尊崇感,由外而内,正在全方位“落实”。
她们是一位好母亲,教子有方。她们又是一名好儿媳,孝敬长辈。“一提到军嫂这两个字,心里可以说是酸甜苦辣,五味俱全······感谢组织的关怀,解决了孩子入学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丈夫安心在部队工作,保证把老人照顾好,请首长放心,因为军嫂也姓军!”
军属,从法规定义上说,依据2016年9月28日,司法部与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其中对军属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军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扶养关系的近亲属。
本报讯 郝鹏宇、记者严浩报道:周末,云南红河州某超市,军属李莉购物结账时,出示“拥军优属卡”,立即享受到九五折优惠。省下的钱虽然不多,但李莉很高兴,打电话告诉丈夫、蒙自军分区干部秦吉飞,“没想到当军属还有这个优待!
李红旗的这个举动,可把徐艳华给气坏了,这次他们进城来是带着重要任务的,那就是购置结婚时用的东西,都知道结婚是一件麻烦事,烟酒糖茶样样少不了,光是买这些东西就够头疼的了,还流行“三大件”,比如买个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