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咨询:企业在职职工非因公去世,有丧葬补助吗?答复:企业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统称在职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答复: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问我答”系列的第四十四课来啦。今天局妹带您了解。1级至10级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