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27日讯 近日,家住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凤凰新村小区的王先生向鲁网·民生帮办记者反映,他准备在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小区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跟进走访。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陈一帆张先生想要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要物业公司予以配合,但遭到物业拒绝。无奈之下,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海淀法院近日判决物业公司出具相关证明。
喜提一辆新能源汽车,美滋滋地准备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找物业协助安装充电桩却遇到了闭门羹。近日,江门江海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提醒,业主对其车位享有专有物权,在专有区域上安装充电桩不属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近日,唐先生向北京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自己在西城区德胜置业大厦购买了位于负一层的产权车位,随后向物业提出安装充电桩的申请,却遭到拒绝。物业为什么拒绝业主的合理请求?小区地库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
新能源汽车因其“绿色低碳”和节能经济,备受车主喜爱。国家也大力支持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配套设施。早在5年前,乌鲁木齐市民王先生就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但5年来他始终没能从物业公司拿到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集美宁宝世家小区已安装40多个个人充电桩。(供图/厦门供电公司) “以前我们安装充电桩都要自己到物业办理同意书,现在小区开了统一证明,节约了不少时间”。近日,家住集美区宁宝世家的刘女士在成功办理个人充电桩后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