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济南6月14日电(郭树合)“提出阅卷要求,检察院是否能及时安排?”“提出会见犯罪嫌人时,检察院是否能够及时安排?”6月13日,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在东港区走访多位律师,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督察检查活动。
德州齐鲁网4月1日讯(记者 徐晓雪 通讯员 焦丽梅)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2部门起草《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备案后,于2月26日印发执行。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昊骞 济南报道2015年山东省司法厅、省法院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在全国属于首创。5年后,《规定》进一步修订,既做到了保持多部门多行业联动的特点,又使得内容更加全面、机制更加健全。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人民网3月21日电 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1部门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连祥尤为关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发展,他认为应当出台更多的政策来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等,建议将相关的政策和精神上升到法律。
大众网莱芜1月7日讯(记者 王鹏)7日,大众网记者从莱芜市司法局了解到,2015年,莱芜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等1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为全市律师积极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推动莱芜市律师业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 | 法影斑斓■本文系转载,不代表智合立场1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法发〔2015〕16号),确定人民法院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则。文件全文如下。
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司法机关的诉讼行为起着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制衡作用。检察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公诉权,是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受到犯罪行为损害的犯罪客体。
■看守所应当为律师安排适当数量的会见室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证律师正常会见需要。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次数和时间应当得到充分保障。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会见的权利,不得在法律规定以外附加其他条件■对律师阅卷,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安排,并保障律师有充足的阅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