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履行下列职责:3.1.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
公司各部门、车间: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促进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上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XX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科学辨识安全风险加快推进企业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形成《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