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徐宇翔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金融业的影响极为深远。金融行业越来越多地使用这一技术提高客户体验、优化业务流程和创新产品。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个人信息保护的重大挑战。突出表现在对个人信息的过度采集、不合理使用和二次加工。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统计,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了39.2万亿规模,占到了GDP的38.6%,年增长率达到了9.7%,其中数字经济本身产业就达到了7.5万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日前获得通过,并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一共74个条文,既是从维护个人在数字化时代的人格尊严和公平实践的角度制定的,也充分考虑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合理需求和趋势,旨在确立和保护自然人对于个人信息的尊严、安全和公平使用的合理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全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动能,提高保护客户个人信息意识,加强员工行为自我约束,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民生银行聊城分行根据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计划,特邀当地知名律师事务所金牌律师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开展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金融消费者权益和客户投诉解读》
李帅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魏启宇华东师范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研究员助理要目一、大数据时代消费者隐私权的界定二、大数据时代消费者隐私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三、加州消费者隐私权法的专门立法尝试四、我国消费者隐私权的构建进路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给消费者提供许多便利,也给消费者
随着数字技术加速创新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个人信息处理的复杂性、普遍性日益增强,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经济社会价值和滥采滥用的侵权安全风险也同步凸显,传统社会法律规则亟待系统性更新。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
刘颖同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副研究员,法学博士,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成员要目一、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算法消费者二、算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框架与反思三、算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中过程保护的路径完善四、算法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公益诉讼保护五、结语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