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伤残人员、“三红”、“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
记者张衡报道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8月1日起调整济南市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