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在海上巡航。东南网12月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黄贝蓓 王荣)日前,福建海事局、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的通知》。
“‘鲁济宁货6102’号货船需要我们去收垃圾,现在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出发。”9月2日上午7时,船舶污染物接收船“长江环保1218”号船长裴学宇接到工作信息。很快,这艘船就从长江池州段远航码头向附近的锚地驶去,将该货船上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全部接收完毕。
东南网12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 通讯员 黄贝蓓 王荣) 日前,福建海事局、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的通知》。这是全国首个覆盖全省沿海港口的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方案。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今天(3月20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举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在长江重庆段首创实施“零排”方案试点的基础上,长航局将在三峡库区这一生态高度敏感水域全面开展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直排阀铅封行动,实施“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 “零排放”方案。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人民网南昌6月29日电(记者秦海峰)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江西全面推行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以来,共查处船舶防污染类违章行为161起,严厉打击了船舶污染水域非法违法行为。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周松12月30日,记者从重庆海事局获悉,作为全国首部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列为强制实施要求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华社图表,北京,2021年3月20日漫画:“零排放”方案在长江重庆段首创实施“零排”方案试点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将在三峡库区这一生态敏感水域全面开展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直排阀铅封行动,实施“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 “零排放”方案。
中新网重庆9月1日电 题:重庆:船舶“零排”助力长江绿色航运建设作者 张旭货船、客船云集,岸桥、高楼林立,一艘艘轮船快速通过长江重庆段;码头上,“零排”有关设备有序运转,给轮船“充电”、转运船上的污水和垃圾……位于长江上游的重庆果园港、朝天门码头等地一派繁忙景象,绿色航运建设如火
9月26日,《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系与湖北省联合开展的首个协同立法项目,又先于湖北省条例出台,以期形成上游示范,是重庆市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又一次创新实践。
2024年9月26日,《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著称的《条例》,是创制性立法的重庆实践,也是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和法治建设领域历史性的里程碑:全国首部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列为强制实施要求的地方性法规;
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港航领域“绿动厦门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5年,厦门市港航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实现航运阶段性“碳达峰”及船舶水污染物近“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