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中省驻渭各单位:经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执法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报告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结合渭南市的实际(不含韩城市),我中心新修订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华商报讯(记者 贾凡)从3月9日起实施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公积金贷款后,将只能用公积金冲抵贷款,而不能提现。这一新政策引起各地缴纳公积金人员的广泛关注。华商报记者昨日从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渭南公积金提取政策未变,仍可正常办理提取手续。
根据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渭房委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截止2023年7月31日公积金个贷率及相关数据公告如下:贷款余额为84.16亿元,缴存余额为115.45亿元,个贷率为72.90%。
1、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公积金使用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公积金新政,更好地为公积金缴存人服 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临渭区管理部推出公积金贷款签约现场便民服务,实现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办理一条龙服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
根据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渭房委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积金个贷率及相关数据公告如下:贷款余额为86.70亿元,缴存余额为116.43亿元,个贷率为74.43%。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
根据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渭房委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积金个贷率及相关数据公告如下:贷款余额为86.37亿元,缴存余额为120.69亿元,个贷率为71.57%。
根据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渭南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渭房委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截止2024年2月29日公积金个贷率及相关数据公告如下:贷款余额为86.38亿元,缴存余额为117.46亿元,个贷率为73.54%。
9月8日,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屈宏印,公积金管理科科长李俊芳,信贷科科长张雷做客《环境热线》,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和政策与听众进行交流。主持人:住房公积金工作,社会关注,百姓关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