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基本情况2009年1月2日,酒店公司与建设公司就某别墅区域以外区域硬景和道路管网的施工问题签订《别墅硬景及道路管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酒店公司将其开发的项目别墅区域内的院墙外硬景道路和管网的土建、铺装、安装等工程发包给建设公司承建,同时约定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违约责任等条款。
财政部和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原规定中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提升到80%,以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自2022年8月1日起签订的工程合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比以往提高20个百分点。
2022年6月1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提高到不低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并且该规定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