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占用福清市某街道土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2.85亩。发现涉案违法行为后,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进行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
近日,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太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为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提高存量土地资产配置效率,太原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