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国常会)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国常会指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全面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能力水平尤为重要。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长三角联防联治、各类固废处置等作出规定。其中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鼓励相关企业等合作共建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不少省份也都在努力探索可行的解决方案,我们来看看江苏的“梯次利用”做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检修工 陈成:这四块电池是从新能源汽车上退役下来的电池,虽然现在不可以给汽车使用,但是可以给我们的设备当备电使用。
江苏省工信厅最新数据显示,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46.5万辆,动力电池容量达35GWh,约重30万吨,到2025年,全省退役电池数量预计将达到一个“小高潮”:79万吨,到2030年还将翻一番,这已是不可等闲视之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