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8月22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农村建房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发布了几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 图源:昌平法院一起案例中,李某与王某是邻居。李某房屋居西北,王某房屋居东南,两家均于2017年翻建宅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总则解释特别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定了关于权利滥用的认定规则,促进社会公众形成依法文明行使权利的良好风尚。
72岁的张某某和55岁的王某某两家房屋相邻,关系一直不和睦。2021年5月,张某某从王某某家门口走过,发现对方在大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张某某怀疑自己家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内,于是找到王某某协商要求拆除摄像头,王某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吵,产生矛盾纠纷。张某某向当地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
俗话说“邻居好,赛金宝”,毗邻而居,本是一种缘分。然而,家住邗江区某乡镇的居民曹大爷,却因为邻居私自在院墙上安装监控摄像头而倍感苦恼,甚至两家还为此闹上了法庭。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