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考】今天,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开考。祝考生取得理想成绩!【天津公积金新政落地】《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10月12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8项高频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包含6项个人业务和2项单位业务,可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方式办理。
2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11月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就《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4日—11月12日。
近日,天津住建委网站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整合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动产权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办理流程,实现“一件事”办理。
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津公积金中心发〔2023〕28号)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自2024年10月28日起执行。
央广网天津4月18日消息(记者周思杨)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群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住房交易,日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委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手房交易过户“一件事”服务举措,实现二手房交易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一次办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该政策于12月25日正式实施。此举旨在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减轻居住压力,降低住房成本。
【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6日消息,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