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生前为后老伴李女士与再婚前独生子小刘各立了一份遗嘱,两份遗嘱内容截然相反,一份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留给李女士,另一份则留给儿子小刘。老刘去世后,继母李女士与继子小刘都认为按照手持遗嘱,老刘的房屋应归自己所有,遂产生纠纷,为此李女士将小刘诉至密云法院,要求由继承老刘的房屋。
王大爷和李大妈经人介绍相识二人重新组建了家庭十年里两位老人相互照顾陪伴然而王大爷因病逝世大爷的儿子小王想要卖掉房子李大妈面临着被迫搬离唯一容身之所的危机……小王是否可以卖掉房子?李大妈又是否该搬走?检察官提醒享有居住权,必须要订立书面的居住合同,同时需到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
在广东,一名老人在老伴去世后,担心继子会将老伴留下的房屋出售,为避免自己将来面临老无所居的窘境,便依据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条款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她享有房子的永久居住权,继子要协助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