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入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经验认为,对于该法律条文不应做机械理解,比如以下这起离婚案件。
广东揭阳的阿莉和阿强(均为化名)婚后生育一子。此前,双方各有一段婚姻,各自养育一个女儿,两人走到一起后,组成一个五口之家。自儿子出生后,阿莉便在家照顾3个孩子,阿强外出打工,每月向阿莉支付生活费。 2020年6月,阿莉与朋友合购彩票中奖,阿莉喜得奖金120万元。
近日,“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题,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在不少人印象中,住房公积金存入的是个人账户,似乎应该是个人财产,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律师,揭秘那些容易被“忽视”的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具有特殊性,不能以离异作为理由提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25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